医保政策系列宣传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
一、问:参保居民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费等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妊娠流产、引产、死胎)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输卵(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不在报销范围。2023年9 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孕期因妊娠合并症、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妊娠晚期出血、宫外孕、葡萄胎、保胎等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二、问: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结算范围是哪些?
答: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费等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妊娠流产、引产、死胎)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终止妊娠,输卵(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不在报销范围。
三、问: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范围有哪些?
答:参保居民因分娩合并症、并发症或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住院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执行基本医保规定,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需实施流产或引产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居民在孕期因各种原因住院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执行基本医保规定,如保胎不成功或因胎儿畸形,需实施流产或引产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居民因疾病治疗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同疾病治疗费用一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执行基本医保规定。
四、问: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是多少?
答: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支付。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顺产和助娩产限额1500 元,剖宫产限额3000 元。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结算,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 元。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出院即时结算。